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 李璟
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继续延续实施。
1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股速查,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据了解,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自2022年9月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经过2023年三部门发文续期后,持续实施至2025年底。本次三部门再次发布续期公告,将政策期限进一步延续至2027年底。
在具体退税细则上,公告明确,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
根据公告,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股速查,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第二,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公告规定,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个人转让家庭生活用房个税“满五唯一”免征政策,即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此次续期的居民换房个税退税政策,或将带动更多持有住房未满5年或有多套房的家庭换房,提升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度。
中指研究院指出,居民换房退个税政策续期,既彰显政策连续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将继续降低换房家庭的购房成本,有助于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去年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曾联合发文,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率下调至3%。多项政策叠加有望继续修复市场预期,业内预计未来更多到期政策将延续有效期,包含部分城市购房补贴等政策。
三部门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股速查,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鑫赢智投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